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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員是十七世紀東亞的貿易轉運站,有許多族群在此地活動。有許多中國漁船與商船時常來此捕魚及與日本商船進行交易,還有一些居住在西部的平埔原住民在此地從事鹿製品買賣。荷蘭人則是統治者,負責居中監督、照應當地的情況。

 

居住在當地的日本人,常為了司法管轄權而與荷蘭當局產生摩擦。從事鹿製品貿易而居住在原住民部落的中國人,常常煽動原住民殺害中國獵人,以維持其生計,並減損荷蘭在原住民部落中的聲望。住在大員的荷蘭人有公司職員、商務員、公民、水手及士兵,常聘用中國工人從事勞力事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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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inan20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